領完“消費券”套現?當心觸犯刑法“詐騙罪”

疫情後,政府為了刺激經濟消費,向咱老百姓發放消費券了。小編也趕緊去支付寶抽獎,成功領到了100元的消費券。

領完“消費券”套現?當心觸犯刑法“詐騙罪”

生產力有了,就是趕緊輸出啦。

領完“消費券”套現?當心觸犯刑法“詐騙罪”


在小編愁著怎麼把最後一張消費券用掉時,竟然聽到有人說可以消費券套現!

起初,這讓小編有點點心動了,但是冷靜一想,這不是在刑法書裡犯罪嗎?

消費券的具體使用方法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小編就不贅述了。那讓我們來講講消費券的套現方法吧。實際上就是你找符合條件的商家,二人溝通好,你付150元給商家,其中50元將被消費券抵扣掉,實際上你只付了100元,而商家還能拿到150,這150元你再給商家分一點“好處費”,剩下的錢又轉回自己的口袋裡,由此實現了套現。

“消費券”套現可能成立詐騙罪

從刑法的角度分析,套現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套現行為可謂是行為人欺騙政府,讓政府陷入認識錯誤,從而基於該認識錯誤自覺處分了其財產,如果這達到了一定的數額,極有可能會涉嫌成立詐騙罪!

有這麼一個真實案例,餐飲店老闆司徒某利用“餓了麼”訂餐平臺給予新用戶15元紅包的優惠活動,反覆刷單,從而套現了將近7.7萬,最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對該老闆以詐騙罪批准逮捕。

因此,拿政府發放的消費券套現,這是非常不推薦的,嚴重的話將會讓自己面臨法律風險。所以,竟然好不容易領到了消費券我們不如實現它真正的用途,不辜負政府。就像小編一樣,吃頓飯還抵扣了50元,這難道不香嗎?

小互動:你領到的消費券用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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