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東昌府區法院首試“無人記錄”庭審,提升審判效率

魯網4月13日訊(記者 連峰 閆雲倩 通訊員 王希玉 李明玉)

4月10日,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庭審期間沒有書記員記錄庭審內容,而是採用全程錄音錄像方式代替書記員當庭記錄。據悉,這是該院首次嘗試採用“無人記錄”庭審方式。

聊城东昌府区法院首试“无人记录”庭审,提升审判效率

開庭前,辦案法官向雙方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發放《庭審記錄方式告知確認書》,向當事人釋明這次庭審過程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法庭筆錄,庭審開始後至最後陳述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可以糾正已發言內容,庭審內容以庭審錄音錄像為準,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可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查看庭審過程或到法院電子閱卷室觀看庭審錄像。當事人雙方認真閱讀告知確認書後,在確認書上進行簽字確認。

在當事人簽字同意採用同步錄音錄像記錄方式後,書記員提前到達法庭做好開啟數字庭審系統,做好當事人身份信息及送達地址確認、證據材料交換等庭前準備工作後,經法官允許即離開法庭,後面庭審過程全程交由法官進行操作。

庭審過程中,沒有書記員記錄速度和記錄內容準確性的限制,各方當事人不用邊發言邊核實書記員筆錄內容,保持思維連貫性,能夠充分發表訴辯意見,使得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一氣呵成,大大縮短了庭審時間。整個庭審過程僅用15分鐘,且當庭調解結案。

據第一次採用新型記錄模式的該院民一庭法官費瑞棟介紹,傳統庭審過程中,法官和訴訟參與人發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全面、準確記錄,這就可能導致因筆錄的總結歸納,使得記錄不夠全面、準確,影響了信息的準確傳遞。如果出現記錄失誤,訴訟參與人還要當庭糾正,庭審後訴訟參與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進行核對,這些都使傳統記錄模式對庭審速度有很大影響。而這種新型庭審錄音錄像模式能對庭審過程全面、準確還原和保留,不僅摒除人工記錄存在的弊端,同時也方便法官具象化地回顧庭審,最大化地為裁判提供依據,提升審判效率,更加充分地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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