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互助:检察官进企业 搭起检企共促共建桥梁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非公企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根据中央政法委等五部委《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我院积极作为,员额检察官带头行动,为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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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互助:检察官进企业 搭起检企共促共建桥梁

4月8日下午,副检察长贺有贤一行深入互助县威远路桥有限公司和互助县威远青稞酒业酿造有限公司,与两家公司董事长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该公司在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措施及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谈。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出的十项法律保障措施和企业在发展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和讲解。交流中贺有贤副检察长指出,因为疫情对各行各业的发展进程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尽早复工复产是应对此次危机的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复工复产后带来的人员流动造成的输入性疫情防控风险也随之增加,企业要在保障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对外来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的检查登记工作,进一步防范输入性疫情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做好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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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倾听企业在复工复产后的法律需求,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各部门业务职能,让企业更加了解检察机关,也让检察机关更加了解企业发展中所涉及的法律实务,形成检企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的良好局面,便是此次检察官进企业带来的最大实效,为下一步更好的服务非公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奠定了基础。

文字:互助县院

监制:阿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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