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明“性侵案”模糊爱与“畸恋”的关系就可以逃避罪责吗?


去年的王振华案不知最后如何,最近又爆出一位企业高管“性侵养女案”,一起又一起伤害少女事件,在不断颠覆我们的“三观”。

据《南风窗》报道:鲍某明“性侵少女”3年之久直到女孩自杀未遂,报案警方又以证据不足撤销,嫌疑人事后不再以“养父女”相称,而改口为“我未来的妻子”,鲍某明显是用法律知识作为规避“法律风险”的盾牌,把对方母女描述成忘恩负义,让这起“性侵”案变得模糊。

这里面牵扯出的人伦、道德,权力、警方的不作为,还有社会风尚背后对“成功”、专业、金钱的崇拜等等,它真的让人五味杂陈。


一个遥远、真实的故事


这个事件让我想起10年前一个真实故事,有一天,我的好友带来一位娇俏的小姑娘,大概11岁左右,这位小姑娘眼神有点飘忽,机灵中又透着一丝成熟和超出她年龄的稳重。小姑娘长得很好看,我与女友都很喜欢她。女友事后告诉我她很担心这个女孩,也与她妈妈提起过,但不知她妈妈是什么用意。


小女孩是武汉人,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她妈妈没有稳定的工作,找了一个北京男人,这个男人就是我好友的房东。这个妈妈为了让孩子拥有一张北京户口,她也大概知道这个中年男人喜欢这个小女孩,就有意无意让孩子多与这位“养父”亲昵。

鲍某明“性侵案”模糊爱与“畸恋”的关系就可以逃避罪责吗?

电影《素媛》剧照

这位妈妈经常晚上会出去,然后就让孩子与养父一起睡觉,朋友说孩子有时会坐在养父的腿上,就像一个卖弄风情的女人,但有时又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而且她觉得这个老谋深算的继父已经完全不是对孩子的呵护,而是另有目的。


当时我们想起这件事就很气愤,也很担忧,朋友特地找过她妈妈几次,但这位母亲不以为然,随后朋友就搬离开了那个地方。

少女如何一步步落入恶魔之手


《南风窗》报道的李星星(化名),与鲍某明成为养父女的关系,也是与女孩的母亲有关。

李星星,就是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从李星星妈妈的描述来看,她之所以想给李星星找一位养父,是因为李星星从小体弱多病,听说“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喜”。于是通过网友介绍,给李星星找了个养父。

这个养父就是鲍某明。48岁,上市公司的副总裁,人生履历是如此光鲜亮丽。高材生,而且还有美国的硕士学位。

女孩妈妈的讲述:

他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又说希望和李星星母女“组成家庭”。刚开始,李星星的妈妈看他四十多岁还没结婚,有些动摇。但鲍某明表现得很好,体贴,有爱,很擅长和孩子打交道。

半年后,妈妈被说服,觉得“把女儿交给他教育,比自己带更好”,然后让他带走了李星星。那是在5年前,李星星才13岁。

几个月后,就在李星星14岁时,鲍某明闯进了女孩的房间,性侵了她。

鲍某明是律师出身,他知道14周岁的女孩就不再是幼女了,只要对方自愿,就算发生关系也不违法。

那是2015年12月31日,跨年夜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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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熔炉》剧照

“爸爸”鲍某明把灯关了,却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他指示女儿,不要做作业,过来坐下。李星星听话地坐过来。黑暗中,鲍某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


李星星本能地推开,但当时只有70多斤的女孩,根本无法和200斤的男人抗衡。

他像铁桶一样箍住她,摸她。强行脱掉她的衣服,侵犯了她。女孩后来形容:巨痛,从下体一直冲到肚子里来。

她流血了,一整夜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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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肚子还是痛,还是流血。

鲍某明给她洗澡,收走她的手机。然后把她带到北京,整天关在家里,不让她出门。

很多次,他会突然掀开她的衣服,嗲声嗲气地叫李星星“妈妈”,说自己是“宝宝”。

鲍某明还让女孩看色情视频,而且是成年人与4、5岁乱伦的视频,并告诉女孩,父母与孩子做这些事情是正常的,人除了可以与人做,还可以与动物做,并以此来混淆孩子的认知,扰乱她的价值观,以达到完全的人格控制为目的

人性本就恶


这些变态文学或者色情视频里的情节,就这样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

尽管我们知道人性之恶,但有时还是会超出我们的认知。而且多半会认为是在影视作品中。


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受“人性本善”的文化影响的人,很容易把一个人的德行与他的社会地位与专业才能划等号。古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 衣食足而知荣辱。”理所当然,会以为一个人有了财富积累后就会知礼节。


所以,大家很容易把社会成功人士理想化、偶像化,从这个妈妈之所以愿意把孩子交给一个没有结婚、没有孩子的中年男人来看。就在于他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而殊不知,只有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鲍某明“性侵案”模糊爱与“畸恋”的关系就可以逃避罪责吗?

美剧《难以置信》剧照

我们对人性过于美好认知,而一旦看到其“黑暗”的本来面目,就会大失所望。但我们又不敢彻底去批评人性的丑恶,而只是把这样的事归于个体性的变态行为,从而人人诛之。

圣经《罗马书》说,“没有义人、一个义人都没有”,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意思是说人人都有罪性,只是很多人遵从社会道德规范没有让罪发动出来。

所以,不要指望人来拯救我们,找一“养父”或者任一门亲,人只能靠从上而来的救赎之光,让人真正脱去暗昧的衣服,从此不再按照人的本能行事,而是有着更高的价值追求。


文学作品中“被诱奸的女孩”的命运


多年前,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就描写了一位中年男人异化的“情欲”,这也是世俗化与消费主义把人进一步物化的结果,导致人的爱无能,最后这个中年男子为了满足自己奇特的欲望就把小女孩的母亲杀死,然后带着这个小女孩以“养父女”名义到处流浪诱使“女孩成人化”,让小女孩一步一步落入他的罪恶之手。

鲍某明“性侵案”模糊爱与“畸恋”的关系就可以逃避罪责吗?

电影《洛丽塔》剧照

这个故事是不是与鲍某明的故事很像,他自认为付出了真情,给小女孩提供了住处、教育,然后这个小女孩就要按照他的方式被塑造。这种以满足自己欲望的爱在托尔斯泰的小说《复活》里就有非常细致的描写,但没想到发生在俄罗斯19世纪初的故事又在我们这个社会“复活”了,

说明人性的底色都一样,不论什么时代、什么人群

《复活》就写了一个贵族青年诱奸了姑母家中的养女、农家姑娘卡秋莎·玛斯洛娃,导致她沦为妓女,然后她又被诬告谋财害命,而荒诞的是这个诱奸她的人竟以陪审员身份出席法庭审判她。

鲍某明“性侵案”模糊爱与“畸恋”的关系就可以逃避罪责吗?

电影《复活》剧照

这样的故事与今天这位熟悉法律,曾还为“幼女诱奸辩护”的鲍某明有些类似。


从农村到城市,地方政府、法庭、监狱,正是俄国权力结构的缩影。从每个具体的个人来说,无不成了“道德的空心人”。

我们今天也一样,社会道德同样空心化,金钱和消费在定义一切,我们怎么完成道德的重建,从一个兽性的人变成一个精神性的人?

托尔斯泰认为:一个人,如果仅仅为自己而活,为了自己而不惜牺牲其它人幸福的权利,那就是一个不道德的人,还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的人,是一个兽性的人,而生命的真正意义就是在于为了他人牺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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