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红尾蚺

被告人刘某某因为非法出售红尾蚺,被法院判处刑罚,当问其为什么要养蛇当宠物,刘某某回答:因为喜欢啊,我特别喜欢它的眼神。

判决后,公众在感叹其独特喜好的同时,也有人提出疑问:不就是卖几只蛇吗,至于判刑吗?

你以为那只是只普普通通的蛇吗?

No!检察官来告诉你,那可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附录Ⅱ物种红尾蚺!根据我国刑法,任何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运输红尾蚺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大众宠物的普及,一些像刘某某一样追求新潮和刺激的宠物爱好者不满足于养猫、狗、观赏鱼等传统宠物,掀起了饲养野生动物等另类宠物的热潮,他们中的不少,也如刘某某一样因养野生动物做宠物而触碰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不断上演,我们有必要对以下几个问题有清晰的认知:


01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野生动物?什么又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列入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则包括原产我国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和CITES附录Ⅰ、附录Ⅱ物种。具体情况如下图: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02

人工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可以随意买卖当作宠物吗?

答案是否定的。人工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在保护之列。如果想要对上述人工驯养繁殖的物种进行出售和利用,即使条件成熟,已被列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也必须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专用标识,否则就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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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实践中常见的被当作宠物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哪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北京市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集中管辖地,办理了大量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根据对近几年案件的梳理,发现办案中常见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宠物主要是两类:爬行动物类和鸟类。常见的爬行纲宠物包括陆龟、绿鬣蜥、高冠变色龙、蟒等。鸟类宠物则主要分为以鹦鹉为代表的观赏类的和以隼、长耳鸮为代表的猛禽类。


爬行纲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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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纹陆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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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鬣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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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冠变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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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蟒

(雷区提示:所有的陆龟均为CITES附录Ⅰ或Ⅱ的物种;蟒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观赏鸟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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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彩吸蜜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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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鹦鹉

(雷区提示:除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等极少数的几种鹦鹉外,所有的鹦鹉均属于法律保护物种。)

猛禽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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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耳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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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 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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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雕

(雷区提示:在我国,鸮形目的鸟类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金雕、白肩雕等多种雕则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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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哈利波特的宠物猫头鹰和杨过的宠物雕,我们都“养不起”。

04

因养野生动物做宠物可能触犯的罪名有哪些?

说野生动物宠物养不起,并不只指饲养本身难度大,还因为由饲养而引出的上下游行为,会涉嫌违法犯罪。任何不经审批的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都至少是行政违法行为,而不经审批的捕、杀、售、运、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则更构成犯罪。具体情况如下图: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需要指出的是,养三有动物当宠物也可能触犯刑法。2018年至今,西城检察院共办理非法狩猎起诉案件27件33人,绝大多数是捕鸟类案件,犯罪动机大多是捕鸟用来饲养,而这些鸟类都是三有动物。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普通朱雀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大山雀

(雷区提示:因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或者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野生动物的均构成非法狩猎罪。)

更多思考...

另类宠物背后的盗猎、走私、非法贸易除对野生物种的破坏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外,还会给人类增加传播疾病的风险。2020年伊始,面对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有医学研究团队曾提出龟类也可能是潜在病毒中间宿主,而龟类恰恰是野生动物宠物中的主力军。其实除了龟类之外,很多野生动物都是病毒的携带者。因此拒绝饲养野生动物当宠物,不仅仅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为了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以案释法】“养不起”的宠物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宠儿,不应该成为人类手中的珍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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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您:野生动物是“养”不起的宠物,为了自然的和谐,也为了我们人类自己,让我们一起对野生动物宠物说: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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