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弄虛作假問題典型案例

近年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脫貧攻堅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保持震懾,近日,市紀委通報了查處的4起扶貧領域弄虛作假問題典型案例。

1、江山市壇石鎮上溪村黨委原書記周文在申報扶貧項目補助中虛增種植面積等問題。

2019年4月,上溪村在實施江山市2018年度扶貧重點村低收入農戶產業發展補助項目——壇石鎮上溪村中藥材基地建設項目過程中,時任村黨委書記周文存在虛增覆盆子種植面積142.29畝套取扶貧資金等問題。周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9月,周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被責令辭去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職務。

2、常山縣新昌鄉巖前村村委會原主任程日明違規套取異地搬遷補助款問題。

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時任巖前村村委會主任程日明通過虛報詹某某、徐某某等22人異地搬遷名單,套取異地搬遷補助款12.32萬元,用於填補2010年異地搬遷戶補助及村集體開支。2020年2月,程日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開化縣馬金鎮荊塘村黨支部書記黃祥倫等人違規套取移民補助資金問題。

2014年2月,馬金鎮荊塘村以虛列2013年村防洪堤工程名義申請移民補助資金,計劃用於村級其他開支,並商定以村文書戴文松為該工程承包人名義領取補助資金,虛假資料經鎮民政員江鴻祥默許後審核通過。2014年11月,縣移民辦將6萬元補助資金撥付至戴文松個人賬戶,後黃祥倫侵佔1萬元,戴文松挪用部分款項用於個人開支。2016年10月,戴文松主動將挪用款項歸還至村經濟合作社賬戶。2019年5月被檢查發現後,縣移民辦對補助資金予以全部收回。2019年12月,黃祥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侵佔的1萬元已清退;戴文松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被責令辭去村文書職務;江鴻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委會主任張裕東、村監會主任張大佑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因履職不力,時任鎮水利站站長毛德新、時任副鎮長柴家濤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4、衢江區後溪鎮下棠村黨支部原書記吾偉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問題。

2012年10月,時任下棠村黨支部書記吾偉在明知其外婆吳某某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情況下,仍利用職務便利,為其申報最低生活保障金,至2017年2月,吳某某共違規領取低保資金12660元。2019年7月,吾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通報指出,2020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收官之年,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履行扶貧開發、扶貧協作政治責任,精準落實好中央和省、市各項脫貧攻堅方針政策。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扶貧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切實防範扶貧領域腐敗問題的發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兩個維護”體現到脫貧攻堅領域每一項具體工作中,紮實開展市內扶貧開發和市外扶貧協作專項監督工作,精準施治影響脫貧攻堅質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肅懲治貪汙侵佔、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問題,特別是從嚴從快查處弄虛作假問題,以嚴深細實的作風,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有力保障。

(原標題《衢州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弄虛作假問題典型案例》。編輯葉曉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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