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交流輪崗153人
秦鳳玉說,多年來,市委高度重視公檢法幹部隊伍建設工作,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在當前掃黑除惡新形勢下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縣區公檢法班子結構不合理、部分班子成員和中層幹部交流渠道不暢、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過長、幹部易受地方“生活圈”“朋友圈”束縛等等。
今年5月份以來,我市在全市範圍內全力推進公檢法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工作。全市共確定公檢法重要崗位必須交流輪崗對象55人,應當交流輪崗對象104人,合計159人。截至目前,已完成交流輪崗153人,其中,平級交流輪崗86人,提拔重用24人,免職43人;法院系統交流輪崗56人,檢察院系統交流輪崗16人,公安系統交流輪崗81人;法檢領導班子交流輪崗29人,法檢派駐紀檢組長交流輪崗5人,法檢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正職交流輪崗38人;公安局領導班子交流輪崗7人,公安局內設機構、下屬單位正職交流輪崗26人,派出所所長和教導員交流輪崗48人。
明確交流輪崗範圍對象
秦鳳玉說,圍繞解決困擾公檢法幹部隊伍建設長期存在的問題,我市明確了交流輪崗的範圍、對象。交流輪崗的範圍是:縣區法檢兩院正副職及政治部主任、紀檢組長、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正職,市公安局下屬分局、各縣公安局正副職及紀檢組長、內設機構、下屬單位正職、派出所所長和教導員。
交流輪崗的對象主要分三個層次,分別是:縣區公檢法正職,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縣區法檢兩院副職、政治部主任、紀檢組長,市公安局下屬分局、各縣公安局政委、副職、紀檢組長,任同一領導班子成員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10年的必須交流,交流一般實行異地交流任職,新提拔重用的原則上一律實行異地交流任職;縣區法檢兩院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正職,市公安局下屬分局、各縣公安局內設機構、下屬單位正職、派出所所長和教導員任現職滿5年的應當院(局)內輪崗,滿8年的必須院(局)內輪崗,提拔任派出所所長和教導員的,實行局內異地交流任職。
杜絕“一輪了之”
秦鳳玉說,我市在縣區公檢法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工作開展過程中,通過日常瞭解、專題座談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持續跟蹤、密切關注交流輪崗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並及時予以解決,堅決杜絕“一輪了之”。
秦鳳玉說,通過公檢法重要崗位交流輪崗,在班子建設方面,有效解決了交流渠道不暢的問題,班子結構得到優化,整體功能得到加強,增強了幹部的幹事創業激情;在幹部成長方面,有效解決了公檢法機關存在的“副職天花板”現象,從更大範圍內去選拔幹部,讓幹部更好地發揮長處,開闊了幹部視野,促進了各地先進經驗互動交流;在政治生態方面,有效解決了本地成長的幹部受“生活圈”“朋友圈”束縛的問題,讓幹部放手工作,有利於保障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有力推動了掃黑除惡和各項政法工作的開展,必將為營造我市良好政治生態奠定堅實基礎。
閱讀更多 瞰亳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