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農民之二:醫療


農村、農民之二:醫療


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基本有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這三種醫保形勢。

這三種醫保在參保對象、繳費標準、繳費年限、繳納方式 、報銷比例和報銷範圍上都存在區別。

1、職工醫保

職工醫保相對於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人,醫保資金是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職工醫保報銷範圍包括門診、住院費、零售店買藥等。其報銷起點低報銷面廣報銷比例大,是企業職工身體健康的重要保障。

2、居民醫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採取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方式,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報銷起點和報銷比例稍差於職工保險。

針對於農村主要還是第三種醫保——新農合:所有農村居民均可參加。對於上面兩種醫保,繳費水平較低,相對的是其保障水平也較低,新農合主要目的在於補償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因而門診、跌打損傷等小病不在保障範圍。

從享受的福利來說,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最高,居民醫保次之,最低的則是新農合。從覆蓋的範圍來看,城鎮職工醫保報銷範圍最廣,居民醫保次之,最低的則是新農合。

國內各省的新農合,各地方交費數額不統一、報銷起付線不統一、封頂線不統一、報銷比例不統一、報銷項目不統一、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統一、報銷所需證據不統一、轉院制度也不統一。

因為中國典型的城鄉二元結構,戶籍制度限制等歷史因素的存在,城鄉經濟不平衡,導致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在醫療保險方面有了較大區別。

醫保的基礎在於繳費,新農合之所以相比城鎮醫保保障水平低,繳費基數低也是客觀原因。

現在國內有些地區已經開始了農村城鎮醫保並軌的嘗試,但更高的保額和更全面的保障,要求更多的繳費付出,所以,提升農村保障水平的根本,在於真正提升農民的收入水平。

農民因生活環境和生存條件,疾病的發病比例大,因病致貧,返貧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

仍需要國家予以政策傾斜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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