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區將散居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範圍,為其發放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截至目前,蘭州新區已累計為110名散居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補貼35萬元,切實保障了散居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年齡未滿18週歲,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蘭州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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