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蜊叉泊商住楼“小煤屋”变“门头房”,多次整治后仍未改观

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295号蜊叉泊商住楼多位业主反映,小区楼下绿化带被开发商私自建设了一排平房出售。由于平房没有厕所,小区各个单元楼道长年成了厕所,环境非常脏乱差,业主也是苦不堪言

,有的业主甚至搬出去租房子住。2013年小区起火,消防车开不进来,1到2楼烧了个精光。业主投诉违建已有六七年时间,至今一直没有解决,2017年,业主们将城管部门告上法庭,官司赢了也不执行,理由是会损害购买违法建筑业主的利益。

青岛蜊叉泊商住楼“小煤屋”变“门头房”,多次整治后仍未改观

西海岸新区管委近日答复说,2002年,293、295号商住楼居民因无集中供暖需存放燃煤,要求商住楼建设方山东兴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储藏室。该公司在前湾港路293号、295号北侧建设了44个储藏室,出售给商住楼居民,用于储藏煤炭及杂物。后期,许多储藏室被用于经营、居住,期间无居民对此有异议。

2015年起,个别无储藏室的居民开始投诉周边环境脏乱差,要求拆除该部分储藏室,并提起行政诉讼。区行政执法局2018年9月3日对兴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强制执行决定书》。因此类情况在原青岛市黄岛区较多,强制拆除该处储藏室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经有关单位会商,认为居民投诉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居住环境,应以先行恢复“小煤屋”储藏室功能并整治小区环境为宜。为此,辛安街道办事处就恢复“小煤屋”储藏室功能和对小区封闭管理征求了小区业主意见,有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该方案。经过辛安街道办事处整治,恢复了小煤屋的储藏功能,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

有业主对辛安街道办事处的统计数据产生质疑,他们已经着手从新统计同意拆除“小煤屋”业主的比例。他们说,街道办事处整治后,“小煤屋”租户又私自拉电,擅自改变“小煤屋”的使用性质等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

一边是没有“小煤屋”的居民要求拆除,另一边是 “小煤屋”的拥有者称,他们于2002年以1500元/平米,总价约3万元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小煤屋”。当时这个价格甚至买到楼房,所以不同意拆除。双方均把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告上法庭,这让夹在其中的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十分为难。

一位“小煤屋”购买者承认,当初他们从开发商处购买时,开发商说得很含糊,没有说是合法的,也没说能用什么时候。显而易见的是,随着城市集中供暖的发展,“小煤屋”原先的储煤功能早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绝大多数“小煤屋”也已经被购买者出租,晚拆一年,就能多赚一年的租金。

由于此类情况在黄岛区较多,官方担心拆除带来的连锁反应,所以一直没有明确的态度。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辛安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能研究出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方案来,不仅会推动黄岛其他小区处理类似问题,也能极大提升官员的政绩。

青岛蜊叉泊商住楼“小煤屋”变“门头房”,多次整治后仍未改观

“小煤屋”既然已经确定为违法建筑,最终的命运一定是拆除,剩下无非就是确定拆除时间的问题。让“小煤屋”的购买者再多收个一年半载的租金,心理平衡一下,也让“小煤屋”的租户有充裕的时间腾房。如果“小煤屋”的购买者拒不接受拆除的结果,可以向起诉当年的销售方山东兴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关责任单位应当依法办事,不能滋长“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股歪风,早日畅通小区的消防通道,消除安全隐患。(照片由业主提供,拍摄于近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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