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群剛涉嫌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受賄一案一審宣判

近日,由宿豫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群剛一案,經宿豫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被告人張群剛犯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3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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