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醉酒驾驶摩托车 最终酿成祸端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辛文轩)3月25日,石楼交警接警称,石楼第一中学高层下面摩托车与小型客车相撞,驾驶人面部受伤,请民警出警处理。

交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初步调查:交口县桃花坡镇龙山村人周某驾驶晋JD***7轿车在石楼县第一中学家属楼附近道路转弯时,与山西省石楼县罗村镇焉则里村人王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闻到王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两位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得知:王某为137mg/100ml,周某为:0mg/100ml。

交警随即又将双方驾驶员带到石楼县人民医院抽血并送至鉴定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73mg/100ml,周某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犯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