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遏制辖区因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高发势头。8月12日,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顶效原峡谷收费站、顶效火车站、龙广片区”等开展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逆线行驶、驾乘多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起得实效,大队坚持以“围绕重点、各个突破”为原则,根据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特点、规律,尤其在摩托车流量密集的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的方式,严厉查处不戴头盔、驾乘多人、逆线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行动中,大队将对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多人上路等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达到“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拘留的拘留,该报废车辆的一律予以强制报废”的整治效果为目的。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义龙交警大队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对查获的摩托车违法驾驶员,认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其文明交通意识,督促其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文明出行。

此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起,其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7起,未戴安全头盔的1起,饮酒驾驶1起,教育劝导58余人次。

小提示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摩托车有关规定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未满18周岁的,不得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

2、驾驶摩托车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摩托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摩托车应当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5、禁止改变摩托车外形、结构。

6、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应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7、驾驶摩托车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8、摩托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二、

对摩托车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1、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对摩托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6分。

2、摩托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拖离现场,并处150元罚款。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载人的,对摩托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

4、逆向行驶的,对摩托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记3分。

5、摩托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处20元罚款,驾驶人记2分。

6、摩托车未取得号牌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义龙交警

联系我们

电话:0859-338849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兴义市顶效镇开发东路42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