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变抢劫 "出宫"一天再"进宫"


飞车抢夺变抢劫


2017年6月6日蒯某(在逃)驾驶一辆摩托车搭载王某窜至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门口附件马路边,趁被害人蔡某某不备,抢走其脖子上的金项链,并暴力将蔡某某拉倒在地,随即飞速驾车逃离。经鉴定,该金项链价值28370元。近日,天元法院审结了这起飞车抢夺案,判决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退赔蔡某某28370元。

据了解,王某这已经是第三次"进宫"了,2016年1月7日他因犯抢夺罪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6年12月4日刑满释放。2017年12月11日他又因犯抢夺罪被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但不幸的是这次刑满释放的第二天,王某再次因2017年6月"重操旧业"被公安机关抓获,于是他的铁窗生涯将被刷新到第三次。

天元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抢夺蔡某某金项链时,因蔡某某不放手,王某与蒯某加速行使致使蔡某某被拉倒在地,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又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鉴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春节将至,有不少犯罪分子正"蓄势待发"。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提高自我防范安全意识。至于这位屡教不改的男子,小编只能说希望这次教训之后你能"金盆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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