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滅族的人,家屬為何等死也不逃走?不要把古人當傻子

族刑是我國古代最嚴厲的一種刑罰,我們經常會在電視中看到“株連九族”“連坐”的一些說法,其實這些都是族刑中的一種特殊形式。族刑,顧名思義就是將犯罪人的族親一同作為罪犯追究其刑事責任。族刑這種刑罰形式發源於戰爭。在上古代時代的戰爭中,戰敗的一方全族的人都要受到懲罰,故最初的刑罰就是族刑。後至秦朝,族刑被正式列入法典。

族刑在古代的制裁範圍還是很廣的,要說這一個人因為犯罪被“株連九族”,那他的族人都願意因為這種原因而白白送死嗎?事實當然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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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古代的“夷三族”“誅九族”並不是說真的把人上到祖宗八代,下到玄子、玄孫都給殺了。其範圍是根據犯罪人所犯下罪行的嚴重程度來確定,通常來說不超過同宗三代。若正犯罪行較輕,只株連妻、子;重罪則可能延及父母、兄弟、叔侄等三族內的全部親屬。因此一些人會抱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不在三族範圍之內,也就沒有必要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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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逃跑的風險是其實很大的。經常有人認為古代犯了罪想要逃跑很容易。古代的通訊設備不發達,也不像現在到處都有天網抓捕罪犯。在電視上經常看到抓捕犯人會貼一些通緝令,那些通緝令上基本會附上犯人的畫像,但都畫得不倫不類,就是見到本人也不一定認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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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起來確實抓捕罪犯有很大的難度,但不要這樣就覺得古代犯罪逃跑的成本很低。在古代,想要自由的出入一個城市是需要通關文牒的。一個罪犯辦不了通關文牒很難走出自己的城市,住店也需要文牒,這樣就連住宿都成了一個問題。退一萬步說,即使你跑出了自己的城市,由於古代的交通不便捷人員流動很少,你一個陌生人到其他地方也很容易被察覺到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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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有一個原因:若是真有人犯了“誅九族”的重罪,朝廷是不會等到秋後問斬的,官員一旦接到命令就立馬執行。通常在當事人和其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給秘密處置了。比如說西漢的晁錯,皇帝下令滅族時他還不知情,在上朝的路上就被人殺了,他的親眷更是到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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