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縣一鎮黨委書記受賄兩百多萬,被告遠程“隔空”出庭

一名鎮黨委書記三年內受賄兩百多萬元。這起發生在安徽的腐敗案4月15日宣判。

據安徽太和縣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4月15日上午,由太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太和縣清淺鎮原黨委書記趙玉華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一案在太和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太和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受疫情影響,被告人趙玉華在看守所通過互聯網遠程視頻提訊系統“隔空”出庭。

安徽太和县一镇党委书记受贿两百多万,被告远程“隔空”出庭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間,被告人趙玉華利用其擔任太和縣清淺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229.8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2017年底、2018年底被告人趙玉華利用職務便利授意他人分別通過虛增449省道工程款和虛增村環境整治等工程款的方式,貪汙公款共計4萬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趙玉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趙玉華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太和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玉華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款,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貪汙罪,應數罪併罰,檢察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成立,量刑建議適當,當庭作出判決。

太和縣各鄉鎮、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等相關人員共100餘人旁聽了庭審,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太和縣檢察院在上述微信公眾號文章中介紹:承辦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趙玉華的犯罪事實主要發生在2016年後,這個時期正是其被提拔為鎮黨委書記之後,短短兩三年的時間就收受賄賂數十起共200餘萬元,同時還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

檢察機關點評:趙玉華本應將組織的信任,群眾的滿意,上級的認可化為履職盡責的動力,但其卻將手中的權力異化為個人斂財的工具,大肆進行權錢交易。最終不僅毀掉了自己一生的清譽,還給家庭和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代價慘痛,教訓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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