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倫打贏“N”字母官司獲賠千萬 業內:尊重知識產權有利中國品牌出海

喬丹的商標戰剛剛落下帷幕,“New Balance”在中國市場持續多年的商標之爭也迎來了“階段性勝利”。

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浦東法院)官方微信發佈的消息,今日(4月16日)上午,上海浦東法院對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NEW·BARLUN”品牌方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紐巴倫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百倫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

“New Balance”獲賠一千萬

在上述糾紛案中,原告新百倫公司訴稱,新平衡體育運動公司(以下簡稱新平衡公司)是美國著名的運動製品生產商,該公司先後在我國商標局註冊了“New Balance”“NB”“N”字母等系列商標。“New Balance”運動鞋有一項標誌性設計,即在鞋兩側中央位置靠近鞋帶處使用大寫的英文字母“N”裝潢,這一裝潢是識別商品來源的首要標識。原告認為,被告紐巴倫公司大量生產、銷售兩側印有“斜槓N標識”的運動鞋,侵犯了新平衡公司上述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被告持續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原告產品評價降低,商譽貶損,給原告帶來巨大損失。

而紐巴倫公司則在庭審中辯稱,紐巴倫公司作為第997335號、第4236766號等斜槓N字母註冊商標的所有人,依法享有在核準商品類別上使用註冊商標的權利,且上述商標現均為合法有效商標,應當依法得到保護。故其在運動鞋上使用註冊商標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通過長期宣傳和反覆使用,已經足以使相關公眾將運動鞋兩側使用N字母裝潢的商品與“New Balance”運動鞋相聯繫,且從相關宣傳報道、司法判決等來看,該裝潢在被告第4236766號註冊商標申請日之前已經“有一定影響”。

新百伦打赢“N”字母官司获赔千万 业内:尊重知识产权有利中国品牌出海

法院認為,紐巴倫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在明知原告的鞋兩側N字母裝潢具有一定影響的情況下,仍然在其生產的同類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標識,其攀附原告商譽、造成市場混淆的主觀過錯明顯,客觀上足以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結果顯示,除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外,紐巴倫公司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數額為1000萬元。

多家公司涉相關商標糾紛

啟信寶信息顯示,紐巴倫公司成立於2010年5月,法定代表人為丁奕武,註冊資本5000萬元,註冊地為福建晉江。針對上述判決將對公司經營產生何種影響等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於4月16日下午聯繫公司方面,但截至發稿暫未回覆。

值得注意的是,與“New Balance”商標相關的糾紛遠不止這一起。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與新平衡公司相關的裁判文書有118篇,其中87篇裁判文書的關鍵詞為“註冊商標”。除了紐巴倫公司,涉及商標糾紛的企業主體還有廣州新百倫領跑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百倫領跑)等。

新百伦打赢“N”字母官司获赔千万 业内:尊重知识产权有利中国品牌出海

事實上,上述敗訴的紐巴倫公司曾在2016年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名義,將另一使用“N”字商標的新百倫領跑告上法庭。彼時後者辯稱,假設新百倫領跑在運動鞋的兩側使用“N”存在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權利主體是新平衡公司,而不應是紐巴倫公司。圍繞商標維權等話題,記者於4月16日下午聯繫新平衡公司在華子公司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方面,但截至發稿暫無回覆。

紡織服裝品牌管理專家、上海良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程偉雄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表示,“New Balance”此次勝訴表明,國內對知識產權保護愈加重視。“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尊重知識產權是必然的。尊重海外品牌的知識產權,也有助於中國品牌在海外贏得更多尊重。”

而針對當前市場上的“山寨”現象,程偉雄認為:“山寨品牌有一定的存在土壤,因為市場存在差異與層級。從線上渠道看,我們有天貓、淘寶、京東、拼多多等電商,線下則有批發市場、商場、購物中心等。在渠道非常多元的情況下,消費也存在巨大差異,必然會給所謂山寨品牌一定的生存空間。”

程偉雄進一步表示:“所以針對山寨品牌、假冒偽劣等現象,國家有關部門需要進行長期規範與嚴格執法,如果山寨現象一直持續,大家都在抄襲,沒有自己的研發與創意,也不利於國家相關產業的長久發展。國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越大,國外品牌才會放心入駐中國,中國品牌也能更好地走向世界。”

每日經濟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