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真的有必要嗎

我的答案是:非常有必要。

就近日引起大眾關注的“鮑毓明性侵養女事件”來說,年滿14週歲的星星(化名)便被所謂的“養父”強暴了,可當時的星星確渾然不知,在她察覺不對上網諮詢後醫生才知道自己被強暴了!她選擇了報警之後由於鮑某某的勢力龐大,無奈之下飽受了幾年的折磨,她依然沒有放棄,她鼓起多麼大的勇氣向公眾訴說她被“強暴”的事實,在這個對於“性”教育有缺陷的時代,尤其是大部分的女孩子提起“性”這個字都是羞澀的,人們都會對有關“性”方面的一切避諱

可是避諱的結果是什麼?

自鮑某某事件爆出,也相繼有許多勇敢的女孩將自己的親身經歷說出,為的是讓更多女孩子瞭解到,意識到“性教育”的重要性。

“性教育”真的有必要嗎


“性教育”真的有必要嗎


“性教育”真的有必要嗎


“性教育”真的有必要嗎


我原諒了他,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還有許多不瞭解什麼是性侵的幼童被自己信任的人傷害,以及一些女孩意識到被傷害後迫於文明觀念不願意提起的。

可是真的避諱了“性”我們就能很好的生活了嗎,那為什麼每年還會有那麼多的強姦事件等等,

“你嫌性教育太早,罪犯不會嫌你的孩子太小。”

尤其是一些幼童根本不懂得“性知識”才會讓一些罪犯有機可乘。在孩子懵懵懂懂時候被傷害了,等到長大以後再意識到自己被性侵,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性教育”的普及真的刻不容緩,以及從小給孩子樹立一個正確積極的三觀教育真的很有必要!

據每年案件顯示中數量最多的是對幼童的性侵,除此之外還有成人女性被強暴,被威脅性侵,以及報復性性強姦等。

就像羅翔老師說的,在我國性同意年齡是14歲,這個標準是高了還是低了,當然是低了!低了肯定要提高啊!羅翔老師認為有必要提高到18歲,

我個人認為在20歲也是合理的。

性同意年齡如何評估?

——“性同意年齡應與相關人群的性心理成熟度和認知水平相匹配,而在我國,由於一直以來性教育的缺失,許多未成年人對什麼是性行為、性行為可能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瞭解甚少。”

在14到18歲的未成年人最大特點是處於青春期或者即將進入青春期,也就是將從家庭進入社會的這個重要階段是最容易受到外界侵害的。我個人認為18歲到20歲的女性在剛步入社會的一個階段,也是很容易受到外界威脅利用進而被性侵的。

對此羅翔老師表明,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設濫用信任地位型強姦罪,“當雙方存在特定關係,未成年人對特殊職責人員有關性的同意在法律中應視為無效,只要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特殊職責人員就應該以強姦罪論處。”

法律是用來保護受害者的,而不是幫助罪犯逃避刑責的工具,如果法律不能有效的保護我們,那麼有必要做出改變。

每個女孩子都是一個天使般的存在,不是誰都想自甘墮落,她們也許就是被某個惡魔傷害了墜入地獄。也許你瞧不起的一些女孩子她們也是拼盡了全力積極得生活著,她們說不定就是某一個受害者,能夠重新振作起來固然令人佩服,可是那些落入地獄的女孩子,希望我們還是能夠給予尊重

對於現在的“性教育”是真的有待提高,非常有必要讓所有的女孩子都瞭解並知道什麼是“性”,什麼是發生“性關係”,怎麼樣是被“性侵”。這些知識都有必要開誠佈公告訴女孩子,而不是當生物老師講到“你為什麼來到這個世界,說起媽媽和爸爸的卵子和精子結合”時,而引來學生們的

羞澀和哄笑,教育孩子直面並正視“性知識”而不是玩笑話。這些都是我們應該去學習並要求自己的。

去幫助每個孩子健康正常在不受到傷害的成長,是我們要去努力的!

“性教育”真的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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