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甘多肖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执行款
15691 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那务村屯甘坡47号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电话:4953577。执行案号:(2018)桂0109执291号
立案时间:2018年7月9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甘多肖
年龄:45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501211973****1538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那务村屯甘坡47号
尚欠金额:15691 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逃避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
案件详情:
2014年12月3日,被执行人甘多肖以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廖某借款15000元,到期被执行人甘多肖未履行,廖某诉至本院。经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后判决被执行人甘多肖偿还廖某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支付廖某违约金367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91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甘多肖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廖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先后到金融、土地、房产、车管等部门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甘多肖至今未履行任何义务,且下落不明,现被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联系举报电话:4953577
联系法官: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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