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公示巡察整改落實情況 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關於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暢通政企交流渠道不積極的問題。收到並解決投訴9件,共有4件集體提案列為重點提案由州級領導督辦,積極組織419家民營企業對30個政府職能部門進行評議。”

近日,文山州九屆州委第八輪巡察的12個被巡察黨組織通過紀檢監察網、政府門戶網、電視臺及微信公眾號平臺向社會公開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主動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

“公示給我們很大壓力,對巡察整改工作起到了倒逼作用。幹部群眾通過把整改通報和實際情況一對比,就知道是不是真整改了。”州農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避免被巡察單位做表面文章“秀整改”,文山州委巡察辦督促被巡察單位按照統一格式和要求,公示巡察整改情況,並公佈監督電話,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判。在整改過程中,州紀委監委、組織部、巡察辦等相關部門同時加強對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被巡察單位按要求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整改措施條條有落實,整改工作件件有成效,對巡察更改不到位、敷衍塞責整改的,必須再次整改,杜絕“巡後整改,改後再犯”。

“公示巡察整改落實情況,是為了全面壓緊壓實被巡察黨組織的主體責任意識,同時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州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文山州委第八輪巡察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335個,研究制定了856條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322個,整改完成率為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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