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监察职能 瑞安2213名村社监察联络站成员上岗

延伸监察职能 瑞安2213名村社监察联络站成员上岗

“‘最一线’的家门口监委正式营业!”4月17日上午,在瑞安市马屿镇高岙村办公楼门口,刚刚上岗的高岙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陈法祥从马屿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陈恩慈手中接过了“高岙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的铜牌,该村4名监察员联络员正式上岗。

为把监察职能向农村延伸,瑞安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推进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主要协助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督,规范村(社)“小微权力”运行和“三资”管理。“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作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延伸到村(社)的联络点,是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在村(社)的‘前哨’和‘探头’。”瑞安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张某某因在疫情期间聚众赌博被给予警告处分,建议不予聘任为村(社)监察联络员。”为有效推动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立,瑞安市纪委市监委严把队伍入口关,出台《关于村(社)监察联络站人员聘任资格审查的指导意见》,明确资格审查内容、评判依据,并详细划分5种情形提出审查标准。据统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共审查2228人,不予聘任15人。

延伸监察职能 瑞安2213名村社监察联络站成员上岗

截至4月17日,瑞安市共设立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521个,监察联络站成员2213名,其中聘任联络站站长495名,实现了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

据悉,村(社)监察联络员在上岗前还需签订履职承诺书,接受任前廉政谈话、上岗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瑞安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监察联络员上岗后将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重要桥梁作用,切实打通群众诉求渠道,把监督落到群众家门口,推动“家门口的事在家门口解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