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股东新疆兆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兆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兆华创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华创富”)计划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6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04,15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254%。

截至2020年4月16日,兆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兆华创富减持数量已过半,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目前,兆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减持计划,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兆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兆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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