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纳入征信,是在制造不平等

近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引发关注。

笔者认为,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应该纠正。

献血纳入征信,是在制造不平等

一、无论国家卫健委的人士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这项措施一旦落地,会制造出一种不平等。人因此可以分为两大类:

1、“献血的人”。其中又可以细分为:A献血多的人。b献血一般的人。c献血很少的人。

2、“没有献血的人”。其中又可分为:D因身体原因不能献血的人。E身体健康但不愿意献血的人。

以上ABCDE五类人群,压力最大的,当然就是E等。这类人无论是找工作、谈恋爱、结婚、提拔干部都会受到社会的质疑。

而D等人也不会好过,本来恋爱好好的,因为没有献血记录,也许就被对方怀疑为“有病”,而分手!

ABC三类人,也就因为能够得到很多优惠,而互相攀比。b类和c类人同样会受到指责。而A类人也不会好过,一些人也就会认为A类人是为了获得商业宣传效应和得到公共服务上等人的特权而献血,这对于做了好事的人,也不是好受的滋味。

按照这个逻辑,献血也就会变成潜在的、被舆论冠以强制性的了。

二、征信必须是明确边界的,任何随意添加都是错误的。随意打破征信的边界,会使得征信变得不严肃。正激励可以随意挂接、负惩治也就可以随意挂接。比如小学老师说:没有做完作业的站起来,也同样可以说:做完作业的人站起来。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三、对一种长期存在的道德行为的长期奖励和惩罚都会形成人分等级,把献血这种义务事务纳入征信,也就等于在惩罚没有献血的人,这和弘扬道德是相悖的。想要人分等级,可以是通过惩罚来实现,也可以是通过奖励来实现,这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用刀锋可以伤人、刀背同样可以伤人。

四、由于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封建等级社会,功利、等级思想根深蒂固。这使得许多公益事业都带有作秀和谋利的色彩,不仅做的人很多有这个目的,大众也很多人是这样认为的。甚至有些人利用公益实施诈骗。这也许是国家卫健委有关人员没有认真思考的问题,或者是根本不懂的问题。义务献血是社会需要鼓励的行为,但是,义务献血本身是纯精神的高尚行为。义务献血一旦和获取利益联系起来,本身就是对高尚行为的亵渎,甚至是侮辱。义务献血者应该得到了社会的尊重,也得到内心的净化、精神的满足。社会如何回报这些高尚人?是去更加管好用好他们献的血、是应该在整个医疗体系弘扬救死扶伤的精神,是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尚。而不是回报利益和特权,这也有悖与献血者的初衷。任何公益行为、慈善行为,一旦和实在的奖励挂钩,就必然会变味,必然搞垮人类本性具备的利他主义、同情心的高尚情怀和行为。

献血纳入征信,是在制造不平等

所以,笔者认为:任何可造成人分等级的事务,尤其是道德事务和生活事务,都不能进征信。现代社会崇尚平等和公平。人只要分等级,就没有平等和公平可言。

举个例:比尔盖茨捐献了数百亿美元做慈善。但是,美国的任何公共服务部门都不会说:你比尔盖茨可以不排队!或者美国的消防队说:你比尔盖茨遇险时可以优先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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