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同一實際控制人下股份轉讓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2020年2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同一實際控制人下股份轉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06號)。本公司根據本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儀電集團”)及本公司第三大股東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樂音響”)的通知,儀電集團擬通過非公開協議轉讓的方式,受讓飛樂音響所持有本公司70,337,623股股份(以下簡稱“本次協議轉讓”),佔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6.63%。

本次協議轉讓前,儀電集團持有本公司29,163.72萬股股份,佔本公司總股本的27.49%,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儀電集團全資子公司華鑫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鑫置業”)持有本公司13,951.75萬股股份,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3.15%;儀電集團全資子公司上海儀電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儀電電子集團”)控股的飛樂音響持有本公司13,401.21萬股股份,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2.63%;儀電集團直接間接持有本公司56,516.68萬股股份,佔本公司總股本的53.27%。

本次協議轉讓後,儀電集團直接持有本公司34.12%的股權,通過華鑫置業和飛樂音響間接持有本公司19.15%的股權,合計持有本公司53.27%的股權,仍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正)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儀電集團可免於以要約方式增持股份。本次協議轉讓後,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均沒有發生變化。

本公司於2020年2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關於同一實際控制人下股份轉讓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07號)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於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收購報告書摘要》。儀電集團與飛樂音響於2020年2月19日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並於2020年3月30日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

2020年4月7日,本公司接到儀電集團和飛樂音響的通知,本次協議轉讓已經收到儀電集團《關於同意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將所持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6.63%的股權非公開協議轉讓至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的批覆》(滬儀集[2020]54號),同意飛樂音響將所持本公司70,337,623股A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6.63%)協議轉讓給儀電集團。

本次協議轉讓尚需提交飛樂音響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續審批程序存在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儀電集團將在飛樂音響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披露收購報告書及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經儀電集團法律顧問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核查:本次協議轉讓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免於以要約方式增持股份的條件,並已收到儀電集團作為國家出資企業的批准,尚需飛樂音響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續審批程序存在不確定性。在儀電集團與飛樂音響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和《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後,本公司已於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安排披露了《收購報告書摘要》並報備了相關附件。未來本公司將在本次協議轉讓取得飛樂音響股東大會的審議通過後,安排公告披露收購報告書等相關文件,相關安排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

本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8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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