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欧某(正县级)在担任林芝市水利局局长期间涉嫌受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一案在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是林芝市监委成立以来移送办理的行政职务级别最高的案件,影响力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为全面指控犯罪事实,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明马丹增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分析案情,制定周密的庭审预案,制作细致的讯问提纲及公诉意见书。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明马丹增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依法宣读起诉书,并进行举证、质证,释法说理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同时对被告人欧某进行了法理并重的法庭教育。检察长以一名普通员额检察官出席法庭已成常态。
4月7日,林芝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欧某(正县级)在担任林芝市水利局局长期间涉嫌受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在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欧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非常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当庭认罪、悔罪。鉴于此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检察长回归“检察官”角色,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依法履职已成为林芝检察工作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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