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当前正值春季,天气回暖,气温逐渐升高,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同时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没有结束,我区坚持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坚决控制人为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我区森林公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在全区6个乡镇及主干道利用防火巡逻车进行疫情防控及防火宣传。要求各乡镇成立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巡逻队,各村护林员全部上岗。并在保证疫情防控稳步推进的同时,加强日常巡护,本着及时有效原则消灭安全隐患。

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遏制春季野外违法用火案件的多发态势,确保平稳渡过春防关键期。我区全面加大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3月13日至今,共查处野外违法用火案件8起,处理8人,累计罚款13500元,其中拘留一人。

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案件警示

案例一

2020年3月13日,翟某树在陈栅子乡河南营村孤山山边吸烟扔烟头,将杂草引燃,违法野外用火,被当场抓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

案例二

2020年3月13日,王某吉在西地镇孙营村西山梁山边吸烟扔烟头,违法野外用火,被当场抓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案例三

2020年3月15日,池某革在陈栅子乡南塔子沟村后山山坡地燎地边,野外违法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

案例四

2020年3月23日,曹某香在陈栅子乡二兴营村南梁牛圈边燎地边,将荒地引燃,野外违法用火,在现场救火,被当场抓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

案例五

2020年3月28日,万某芹儿子杨某在陈栅子乡太阳沟村东山上坟烧纸,因杨某属未成年人员,万某芹明知杨某去上坟烧纸未及时制止,作为监护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

案例六

2020年4月6日,刘某成在西地镇肖店村台子燎地烧杂草,野外违法用火,被基站监控发现。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案例七

2020年4月7日,赵某军在陈栅子乡万家沟村南地燎地烧秸秆,野外违法用火,被基站监控发现。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

案例八

2020年4月4日,马某翔于在防火期内在位于双滦区大庙镇东沟村后山的,其爷爷奶奶坟地烧纸,将周围引燃,被民警当场抓获。马某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马某翔罚款伍佰元整,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重视森林防火安全,

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

共同保护生态安全,

守护家园绿水青山。

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双滦事 | 雷霆出击,打击“玩火”,严惩惹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