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藏身紅薯窖 拒不還款被拘留

5月7日上午10點,欒川縣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當事人陳某某電話:“喂,是法院執行局嗎?我是三川鎮劉某某案件的申請人,早上在街上看到被執行人劉某某在街上趕集,我現在一路跟隨著她,請你們趕緊過來。”

2015年11月29日,劉某某駕駛無號牌摩托車將陳某某撞傷致殘。雙方就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陳某某將劉某某起訴到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劉某某十日內賠償陳某某各種費用79927.18元。判決生效後劉某某未主動履行義務,陳某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劉某某在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後,未履行分文,執行幹警多次到其住處查找,也均未找到人。

警情就是命令。指揮中心立即聯繫案件承辦人,並通過指揮平臺向正在其它鄉鎮執行的執行幹警發出指令,火速趕赴該鄉鎮進行協助。半個多小時後,執行幹警到達三川鎮,申請人陳某某告知執行幹警劉某某已經回到家中。遂前往劉某某家中,其大門敞開,一部手機正在桌子上充電,任憑執行幹警怎樣喊其名字,被執行人就是不答應。

“她肯定在家,我親眼看著她回來就沒出門,一定是在哪裡藏著。”申請人陳某某說。

執行幹警找遍了上屋、下屋、院子和廚房,均未找到人。就在執行幹警準備撤離的時候,廚房後的一聲聲響引起了執行幹警的注意。一個很不起眼的柵欄倒在旁邊,原來是一個紅薯窖,被執行人劉某某躲在裡邊。如果不仔細看根本就不會看出什麼。

老賴藏身紅薯窖 拒不還款被拘留

執行幹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反覆做其思想工作,但被執行人劉某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幹警遂將其帶回並依法做出拘留十五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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