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點簡稱“自流黑”,是安全生產領域的三顆“定時炸彈”。為鼓勵市民“拆彈”,揚州市商務局出臺的《揚州市成品油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本月正式實施。《辦法》規定:市民舉報“自流黑”等非法經營,最高可獲30萬元獎勵。
去年八月,江都交警巡邏到文昌東路金澳崗時,發現路邊並排停著一輛渣土車和一輛麵包車,一名男子正提著加油槍給渣土車加油。原來,這是一輛非法改裝的移動加油車。
江都交警大隊新區中隊指導員夏宗堂介紹,這輛車一沒有年審,二是私自改裝,第三還裝有非法的油品,容易引起燃燒或者其他的危險,確切的說就是一個移動的定時炸彈。
為了更徹底地清除這些“定時炸彈”,揚州市專門出臺獎勵辦法,鼓勵市民舉報相關違法行為。
揚州市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運營與消費促進處周登昌介紹,獎勵共分三個檔次,舉報一般違法違規行為獎勵200到500元,舉報較重違法違規涉及安全生產的行為,獎勵500到1000元,舉報到安全生產領域重大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重大行為的,獎勵處罰金額的15%,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其中,一般違法行為主要是指加油站在營業過程中存在的基礎設施不規範、消防設施不到位以及人員操作流程不正規;較重違法行為主要特指非法流動加油車;而重大違法行為是指未取得成品油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舉報電話:(0514)80590539、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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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揚州廣電“揚帆”手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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