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 第九次會議暨2019年年度監事會決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865 證券簡稱:福萊特 公告編號:2020-015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20年4月1日以電子郵件及電話的方式向公司全體監事人員發出了召開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暨2019年年度監事會的通知,並於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監事5名,實到監事5名。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鄭文榮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與會監事充分審議並經過有效表決,以記名投票的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以下議案:

一、 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2019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三、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年度業績》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2019年度報告包括A股年報和H股年報,分別根據公司證券上市地上市規則、中國企業會計準則以及經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的財務報表編制,其中A股年報包括年報全文和摘要兩個文件,將與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H股年報包括年度業績公告和印刷版年報,業績公告將與本公告、A股年報同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披露。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五、審議通過《公司2020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六、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公司2019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717,243,708.67元。母公司2019年度實現淨利潤為253,964,483.32元,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25,396,448.33元后,母公司2019年度實現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228,568,034.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1,656,733,410.15元,扣除2019年分配的現金股利140,400,000.00元(含2019年中期分配的現金股利52,650,000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1,744,901,445.14元。

經綜合考慮公司2019年中期利潤分配情況、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在建和改造項目自有資金需求及發行可轉債事宜等因素,為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創造更大的業績回報股東,更好地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長遠利益,公司2019年度末期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潤將用於公司在建和改造項目自有資金投入和未來新項目資金儲備需求。

監事會認為公司結合目前實際經營情況、在建和改造項目自有資金需求及發行可轉債事宜等因素,為維持公司營運資金的正常週轉,滿足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需求,2019年度末期不再進行利潤分配有利於維護公司和股東的長遠利益,未損害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19年-2021年)》的有關規定,同意本次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七、審議通過《關於續聘公司2020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公司擬續聘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和內控審計機構,任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結束之日止,並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八、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度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

九、審議通過《2019年度社會責任報告暨ESG(環境、社會與管治)報告》

十、審議通過《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同意公司發佈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同時,公司聘請的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出具了《2019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一、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二、審議通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報告的內容能夠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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