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灵活采用保全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获嘉县法院:灵活采用保全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日前,获嘉县法院采取灵活保全措施,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复工企业的影响,促进企业尽快盈利创收,从根源上促使矛盾化解。

今年4月初,获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思杰承办的一起案件收到了一份当事人递交的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的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进行保全,该案标的额高达六百多万元。接到保全申请后,案件承办人高度重视,考虑到因疫情的影响,许多企业受到了很大的创伤,审慎研判案件是否适合财产保全非常重要。

通过深入企业走访,承办人了解到被申请人并非不想归还欠款,只是因受到疫情影响,企业尚未复工复产,目前尚无能力归还款项,但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开展保全工作。随后,承办人亲自到被告开发的楼盘实地查看,了解情况,落实被告的房产情况。经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多次沟通,申请人同意不冻结被申请的银行账户,查封了被申请人12套房屋。在有效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下,采取了灵活的保全方式,这样查封既不影响申请人的利益,也不影响被申请人销售其他房屋,在最大程度上助力被申请人尽快复工复产。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冲击的巨大影响下,获嘉县法院始终坚持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努力维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最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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