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法院:巡迴審理化解贍養費糾紛 雙語調解案結事好解民憂

4月13日,榕江縣法院巡回法庭在樂裡鎮興隆村巡迴開庭審理了一起74歲的老母親訴六名子女的贍養費糾紛案件。

原告石某怕系低保貧困戶,患右側大腦半球大面積腦梗死,腦萎縮,雙肺肺炎,癱瘓在床無法行動。其六名子女因在協商贍養費問題上出現矛盾,導致在照顧老人過程中出現扯皮現象,經村委會幹部多次做六名子女的工作,都無法調息紛爭,無奈之下,老人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榕江縣法院受理此案後,考慮到老人年逾古稀,臥病在床,且當地群眾都是少數民族的特點,決定安排雙語法官將法庭搬到老人居住村中開庭,並邀請村支兩委幹部到場旁聽,共同協助做好六名被告的思想工作。

庭審中,法官瞭解到被告在老人生病期間能夠正常履行贍養義務,雙方矛盾在於被告六兄妹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缺乏溝通協作,之前雖有協商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導致出現矛盾。法官全程使用侗語,從法律角度出發,對被告分別作溝通和法律釋明工作,並積極引導六名被告商定協議。經過調解,六兄妹在贍養老人問題上最終達成協議,由兄弟三人輪流贍養老人,每人每年贍養四個月,三名女兒每人每月支付贍養費200元,作為老人生活開支,當事人雙方都對此協議表示認可,案件得以圓滿調結,實現了案結事好。

近年來,榕江縣法院以巡回法庭、“雙語”法庭作為司法便民重要手段,把司法服務延伸到鄉鎮、村寨甚至是當事人家門口,充分傾聽群眾心聲,實現群眾訴求,“零距離”化解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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