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總愛跟“瘋子”過不去?

為什麼總愛跟“瘋子”過不去?

熱愛讀書時,不少人就喜歡跟一些“瘋子”過不去,似乎精神太正常的作者寫不出值得被深究的東西。

就我上學那會兒,就對“瘋子”寫的書尤為好奇。

为什么总爱跟“疯子”过不去?

比如傳言在街頭抱著馬頭痛哭的尼采,聽他說關於人生、人性的大道理,從他那一派極端唯心的哲學主義中,我們也算早早認清了人生的本質便是痛苦。如果真像《蝴蝶效應》那般,人能夠不停地回到過去重新選擇,那最好的結果應該就是胎死腹中,從未生而為人。

尼采說,“人”只是過程,“超人”是終極目的,而完成目標的手段是酒神精神。看《悲劇的誕生》能顯而易見地摸到尼采的G點,他熱衷酒神狄奧尼索斯。與日神阿波羅的理性、秩序相比,酒神的感性、狂熱更具創造性,更能挖到人性深處的驚喜。

受尼采影響的人在青春期尚能堅持個性的深度,但那些尖銳會逐漸在道德感和社會觀中漸漸內藏甚至消失,人也落得沒那麼與眾不同——是不是特像那句“30歲就死了,80歲才埋”?!

尼采敢公然寫本書向大眾傳達“上帝已死,我是太陽”,單憑這樣的話題爭議性,尼采就算不是哲學家,也是行為藝術家;即便不看書的人也會心生好奇。

为什么总爱跟“疯子”过不去?

再比如常年抑鬱、生無可戀的米蘭昆德拉,傳言他曾跑去旅遊簽證,工作人員問他“去哪兒”,他盯著世界地圖看了半響,回了一句“算了,去哪都一樣”,拍拍屁股走了。

比如寫《挪威的森林》沒想到能一炮能紅的村上春樹——這也是不少人接觸他的第一部作品。“石女”直子幾近奔潰的內心世界,和遊離在生死線的掙扎,一度成了我對這本書最深刻的印象,以致於後來看到改編電影時,我死活無法接受,就像電影《雲圖》與原著之間的差距。

为什么总爱跟“疯子”过不去?

我或者我們敬重他們,正是因為他們寫出了共鳴之外的“未知”,但這些未知背後的代價就如同《天才捕手》所描述的那樣——作家托馬斯追求寫作靈感的狂熱度總能將他拉進生活的深淵。

那些偉大作品難能可貴的是,創作者一次次將自己撕扯、撕碎甚至毀滅,他們走不出內心的偏執,永遠無法得到平靜。

眾所周知的梵高,擰巴到跟自己耳朵過不去,聽醫生一句“違心”的慰藉便抓起畫筆,試圖用這種表達方式撫慰心中痛苦,無奈眾生歡愉,無人買單。

瘋子畫家徐榮發忍受不了坎坷變故,淪為放逐自我,在廢墟中撿幾根粉筆和木炭,靠一幅幅畫尋得片刻安詳。

攝影師趙鐵林,選擇性工作者為題材,用膠捲從她們的角度去看待身處的社會。趙鐵林鏡頭下的黑白畫面,就像我喜歡的所有廢墟美學一般,在歌舞昇平和天下太平之下,永遠都有一些群體在陰暗面上演人生百味——或是身不由己,或是內心扭曲。

为什么总爱跟“疯子”过不去?

時至今日,這些瘋子的觀念都烙在了心裡,融在了血裡,堅持就覺得擰巴,放棄又心有不甘。

我們跟“瘋子”過不去,不只是喜歡瘋狂的狀態,我們更喜歡非常規的價值存在。

我們對非常規擁有獵奇心態,常理是思考的產物,但驚喜卻是上帝的饋贈。

任何一個降臨世界的生命,都應該得到祝福,都應該像所有正常人那樣生活,但有些孩子偏偏帶著與生俱來的病症,比如自閉症。在知識匱乏的過去,這些孩子因為社交障礙而作出的過激反應,容易被周圍群體以“瘋子”二字簡單概括。

但有些孩子在正確引導下竟表現出超人的價值,國內外媒體隨處可見這樣的上帝之作,這類孩子重新被冠以“天才病”,即阿斯伯格綜合症。

天才病藝術家,可以憑藉通感建立藝術表達形式與世界之間的破壁聯繫,在他們的思維中,人和狗可以一樣,三角形可以和紅色劃為等號,醫院裡一張被無數人坐過的板凳也能抽象成幽怨的旋律。

而我們所欣賞並敬重的,偏偏就是“瘋子”所創造的超乎常理的價值——它們屬於世界另一維度的稀有物。

讀高銘的《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那會兒,我正是這樣的心態,幾乎一口氣讀完全書。作者與精神病患者訪談後整理出的筆記,很大程度滿足了我對“非正常群體”的獵奇慾望。誰能保證,瘋子的思想不會是人類未來階段的文明?!

我們對“瘋子”好奇,是因為“瘋子”本身就代表區別於我們之外的另一種可能性。

如有後續,敬請期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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