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听说这笔“意外之财”,你还没有领?

近日,大多数地区都开放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方便的是大家可以通过手机APP就能完成退税或补税!

@宁波人,听说这笔“意外之财”,你还没有领?


可以看到浙江也在其中,这意味着宁波的小伙伴有机会得到一笔“意外之财”!这可堪称2020年的“第一桶金”。

现在已有部分人开始办理汇算清缴,当然有人成功退到了税,开心地为自己“加了鸡腿”,也有人要补交税款,“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当然是惊是喜,还是要自己操作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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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共有网络申报、集中申报、委托申报、邮寄申报、办税服务大厅五种方式。


今天宁波人物先来介绍最为方便的网络申报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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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全国各地已经全面开放汇算清缴办理渠道,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端和网页WEB端办理通道


宁波人物介绍的是适用所有纳税人的标准申报方式,跟着我们一起来操作~


第一步


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

打开APP后,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

①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②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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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1.目前APP有个小bug,一定要先注册/登录,再点首页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然会提示疫情之间暂缓开通,不会自动跳转登录。

2.如果显示系统开小差,可以切换网络或者错峰登录,多试几次)


第二步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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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PS:1.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 6 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申请退税,不过必须在5月31日前申报办理退税哦!

2. 2019年当年入职、换过工作或自由职业者选择“自行填写”,其他人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数据填写”。)


第三步


确认信息:

按照提示,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应缴纳所得税进行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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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对各项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选项,按照自生情况请逐项检查修改。例如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租房、大病等六项支出,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可在税前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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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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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如有减免税事项,可以在进入【减免税额】界面后,点击【新增】增加相关信息。)


第五步


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①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您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②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 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③若符合免予申报条件的,则无需补税。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在税款计算后,申报界面直接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无需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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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银行卡一定要用本人的哦!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退税申请后会将退税资料发送人民银行(国库),由其退还至指定的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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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物还根据网络上很多小伙伴的困惑,汇总了一些常见的疑惑和答案。

问: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

答:新个税法实施之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终了要算总账,再多退少补。


问:哪些情况需要年度汇算?

答:所谓综合所得,包括4类收入,分别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其他收入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不需要年度汇算。


问:是否可以不用办理 2019 年度汇算?

答: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 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的;

2. 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 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 不申请退税的。


问:若在3月1日-6月30日之间未能够及时申报个税汇算,超期后该去哪里申报?

答:如果您没在规定的年度汇算期间完成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次根据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最后所属期内金额最大的综合所得收入来源地确定您办理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届时,您需要向该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12366 咨询热线查询,也可至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的年度汇算税务机关。


问:如何知道扣缴义务人是否扣缴了我的税款?

答:扣缴义务人所代扣的您的税款,依据税法规定,应当在次月 15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并解缴代扣的税款。您可在每次领取收入时向支付单位了解扣缴税款情况,也可在年度终了后请扣缴单位提供支付所得和扣缴税款等信息。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了解相关单位扣缴申报您收入及税款等相关信息。


问:2019年度多预缴个税,该如何办理退税?

答:如果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网络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完成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询问您是否申请退税,只要您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如果您是由扣缴义务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可以由其在为您代为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后,一并为您申请退税。若采取邮寄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的,在填报申报表时勾选“申请退税”,并填写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问:收入纳税信息可从哪里获得?

答: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您通过税务机关查询的收入纳税信息,是您的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单位)扣缴申报的信息。其中,显示的“收入”并非您实际到手收入,对工资薪金所得而言为没有减除“三险一金”等扣除和个税前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没有扣减任何费用和个税前的收入。


问:我取得的收入支付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扣缴义务人在向您支付综合所得时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您应当在年度汇算申报时自行补充申报。


个税年度汇算不仅和自己息息相关,还有一些不被注意的责任,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看看哪些是你不知道的吧!


责任一:未按期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么?

答:(退税不用,补税要。)

如果是您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是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您的义务。

逾期未补税后果:

1、罚款,未按规定纳税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2、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责任二: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责任和后果?

答:(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责任三: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责任四:如果员工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办错了,谁负责?

答:(自己做错了自己承担)

纳税人对其提供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因员工提供信息不准确、办错了,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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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上操作,说不定就能得到一笔巨款~

@宁波人,听说这笔“意外之财”,你还没有领?

不过,最后宁波人物再次提醒大家!


申请退税是权利,可以放弃退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纳税人需要补税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要补税的请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虽然年度汇算是自主申报,但不要以为自己假装不知道就可以偷税漏税哦,不然后果很严重~


PS:大家在评论区说说自己是退了多少税还是补了多少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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