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4500要还15万,还不了就被迫“坐台” 检察官从虚假诉讼中揪出黑恶势力团伙

龙姑娘通过方某某介绍,向叶某某借款,不想由此陷入了套路贷“陷阱”,不仅如此,龙姑娘还被强迫到会所做“坐台小姐”。

  2017年5月,龙姑娘向叶某某借款6000元,叶某某将头息及保证金扣除后,实际借给龙姑娘4500元,并制造了1.2万元的流水,让龙姑娘出具了对应金额的借条。当年8月,方某某纠集叶某某、黄某,通过殴打、逼迫下跪、电警棍恐吓等方式向龙姑娘逼债。

  一个月后,叶某某以龙姑娘欠钱为由,强迫她到会所做“坐台小姐”。几天后,龙姑娘想逃离控制,却再次遭到叶某某、黄某的殴打,还被迫下跪数小时。这次,他们又强迫龙姑娘出具了一张14万元的借条,指定方某某为该笔借款收款人。其间,两人又以暴力手段强迫龙姑娘制造了14万元的流水。

  至此,实际为4500元的借款却翻了33倍,变成了15.2万元,龙姑娘无力承担,又害怕再次遭到迫害,便离家躲债。

  2018年1月,叶某某陆续向法院起诉龙姑娘,要求归还1.2万元和14万元两笔借款的本息。由于龙姑娘缺席审判,法院判决支持叶某某的诉请。之后,叶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姑娘给付叶某某1万余元。

  “叶某某等人年纪轻轻就学黑社会放高利贷,讨不回钱就去法院起诉借钱的人!有姑娘被他们吓得有家都不敢回。”2019年初,常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日常走访中听到这一消息,马上警觉起来:会不会当中有涉嫌虚假诉讼的情况?检察官随即调取相关案卷材料,并尝试与龙姑娘联系。起初,龙姑娘不敢接听陌生电话,经过检察官的短信劝导,她才放下了戒备,向检察官讲述了不幸遭遇。

  虽然有龙姑娘的陈述,但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经调查,检察官查实,叶某某伙同方某某、黄某等人从2016年开始,通过扣除头息、保证金、上门费等方式诱使或迫使借款人出具虚增金额的借条,并制造虚假给付痕迹、隐匿还款证据等,在暴力讨债、喷泼油漆、非法拘禁等手段仍未达到目的时,叶某某团伙就隐瞒借款人已归还钱款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典型的“套路贷”,已有20余名被害人深受其害。

  2019年5月,常山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常山县法院对前述两案裁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同时,常山县检察院就叶某某团伙涉嫌“套路贷”的线索移送县扫黑办,公安机关查处了该犯罪团伙的20余起犯罪事实。同年9月27日,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对叶某某、方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常山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叶某某等人9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近日,衢州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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