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個農村房屋使用權流轉辦法出臺

8月21日,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儋州市對外宣佈,該市在海南率先出臺了關於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流轉的規範性文件,規定農村房屋使用權流轉最長不超過20年,以盤活農村閒置住房。

這份名為《儋州市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的文件顯示,儋州市將通過該辦法明確農房使用權登記、流轉的權能及流轉行為,旨在使農民閒置住房成為發展鄉村旅遊、養老、文化教育等產業的有效載體,實現農村要素市場的再配置與再優化,支持城市資本有序下鄉,發展農村農業新業態,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據介紹,儋州市的辦法將合理設定農村房屋使用權的登記途徑。在《不動產權證書》“附記”部分進行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既符合國家對不動產權利的統一登記和管理,也便於地方政府開展登記管理工作。

儋州市常務副市長林剛說,將基於農房租賃法律關係而衍生出的農村房屋使用權流轉制度,合理設置了三種農村房屋使用權登記方式,分別為初始登記、變更登記、抵押登記,條文化、標準化、便捷化,通過將租賃合同條文化,創新設置“再流轉同意權制度”,有效解決“再流轉同意權”問題。

據林剛介紹,儋州市的農村房屋使用權流轉工作鼓勵購買房屋保險,降低農村房屋所有權人及使用權人的風險,還將通過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農村房屋使用權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流向農業、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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