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虫夏草”还能壮阳?原来加了违禁成分!南通一店主获刑半年

南通一小区便利店店主宣称自己销售的“冬虫夏草”等食品具有壮阳作用,经检测,原来是添加了一种名为西地那非的违禁成分。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以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院: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南通市民储某到小区便利店购买生活物品,在柜台结帐时,他被柜台内摆放着的一盒盒“冬虫夏草”“极品狼1号”“顶破天”等吸引。便利店店主蔡某趁机向储某介绍,这些在食品服用半小时内具有壮阳作用。

储某在简单问询后,花360元向蔡某购买了“冬虫夏草”和“极品狼1号”各一盒。当晚,储某在服用后觉得身体不适,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现场查获“冬虫夏草”“顶破天”“蚁力神”“金伟哥”等36盒。后经检测认定,上述食品内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属于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药成分。

当晚,蔡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蔡某向法院退出犯罪所得人民币360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蔡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对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患者危害极大

“一些不法商家在没有或者根本就不可能获得药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为了牟取暴利,把西地那非加入食品中,打着食品的旗号,放在药店、性用品店以及网上销售。”

该案合议庭审判长曹彬介绍说,西地那非是处方西药,对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身体危害极大,西地那非与硝酸酯类药物,如硝酸甘油等一起使用会导致血压急剧下降,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曹彬介绍说,国家明令禁止不得在食品或保健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根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西地那非”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本案中,被告人为牟取私利,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食品,极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故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通讯员 曹燕飞 古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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