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官”念,甘當群眾公僕

轉變“官”念,甘當群眾公僕

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歷程中,我們黨的絕大多數領導幹部始終堅持黨的根本宗旨,甘做人民公僕。但也有少數領導幹部“官本位”思想仍然嚴重,“官念”重、“民念”輕。有的衙門作風,讓百姓“跑斷腿”;有的言語傲慢,讓百姓窩一肚子火;有的迴避責任,讓百姓有理無處說;還有的人“官升脾氣長”,以為百姓可愚可欺。這些都是沒有擺正“位”置,淡化了公僕意識,背離了黨的根本宗旨。在新的形勢下,我們黨員幹部必須轉變“官”念,努力清除上頭腦中的“官本位”思想,真正做到輕“官”念重“民”念, 把人民群眾當主人、當親人、當恩人對待,甘當人民公僕。

一、把群眾當主人

把人民群眾當主人,就是要自覺從思想上敬重群眾,在工作上服務群眾,在情感上貼近群眾,始終保持公僕本色,真正做到熱愛群眾、依靠群眾,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把人民群眾當主人,就是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到滿腔熱情、誠心實意,實實在在幫群眾做事,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群眾的需求作為第一選擇,而不能故作姿態、虛情假意。把人民群眾當主人,就是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第一評價標準,把自己置於人民群眾監督之下,既要做到政務公開,陽光操作,提高透明度,讓群眾瞭解決策、施政全過程,給群眾知情權;又要做到積極主動、心悅誠服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就改、聞過則喜。

二、把群眾當親人

把人民群眾當親人,就是對群眾要有深厚感情,真正做到與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同艱苦、共患難,群眾有問題時不嫌棄,有情緒時不埋怨,有困難時不迴避,有需要時不推諉,被誤會時不抱怨,受批評時不埋怨,始終同群眾保持魚水深情。把人民群眾當親人,就是要牢固樹立群眾立場和觀點,決策、辦事、想問題都要站在群眾立場上,真正做到以群眾為重、人民為大,與群眾感情相洽、立場一致、觀點相同,大事小事談得攏、難題難事解得開。把人民群眾當親人,就是要無微不至地關心群眾,知民情、解民憂、暖民心,把群眾的衣食住行、柴米油鹽、生老病死記掛在心,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多辦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實事,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和造福人民群眾,努力解除群眾的後顧之憂。

三、把群眾當恩人

把人民群眾當恩人,就是要牢固樹立感恩群眾的新理念。新中國建立之前,為官者都是以救民於水火的恩人自居,老百姓對官員頂禮膜拜,感恩戴德。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徹底顛覆和否定這一封建觀念,要把為群眾服務、替群眾辦事,看成是盡公僕之責、做分內之事,不能心存恩賜思想、更不能奢求報答。把人民群眾當恩人,就是要視群眾為“衣食父母”。要銘記自己拿的工資來自於群眾納稅,是群眾用辛勤勞動養育了自己,報答群眾天經地義。把人民群眾當恩人,就是要對群眾高度負責。一個單位、一個部門、一個地區就如同一個大家庭,領導幹部作為這個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員,一定要主動承擔起“家庭”責任,時刻以感恩的心態努力為這個家庭服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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