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后,仍可保留燃油车额度

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4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提出,对2020年年底前消费者在该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充电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对将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汽车额度。

《措施》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方面还提出,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2020年底前消费者转出、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在上海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给予一定补贴。适当增加中心城区非运营客车牌照额度投放数量。鼓励在沪汽车销售企业积极让利。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措施自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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