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被告虛假宣傳,充電五分鐘,通話不滿兩小時?

今年3月,南京一位律師對OPPO手機“充電5分鐘,通話2小時”的宣傳語提出了質疑,因此他買了一部OPPO R17並進行了數次實驗,發現搭載VOOC技術的R17,“閃充”實際效果與宣傳不符,於是,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位律師進行了公益訴訟。

OPPO被告虛假宣傳,充電五分鐘,通話不滿兩小時?

買到手機之後,李小亮委託朋友做了數次實驗並全程錄像,實驗錄像顯示在26℃的室溫下,R17以1%的電量充電5分鐘過後,用另一個手機播放相聲模擬通話持續了1 小時 45 分 48 秒。

OPPO被告虛假宣傳,充電五分鐘,通話不滿兩小時?

​李小亮因此打電話聯繫了當時向他推銷這款手機的OPPO銷售人員,該銷售人員表示,任何智能機都無法100%達到要求,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於是,李小亮將OPPO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立即停止"充電5分鐘,通話2小時"廣告宣傳語,並作出道歉。​

OPPO被告虛假宣傳,充電五分鐘,通話不滿兩小時?

​5月28日,該案在浦口法院開庭審理,一名OPPO公司職工作為委託代理人,坐在被告席上,對於李小亮提交的實驗錄像等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不予認可,並且辯稱廣告要通俗易懂、簡練、簡潔。隨時隨地,充電5分鐘,通話2小時不現實。最後審判結果因OPPO公司方不同意調解,法庭不再組織庭後調解。

OPPO被告虛假宣傳,充電五分鐘,通話不滿兩小時?

​整個OPPO訴訟案庭審進行了近2小時,即使律師李小亮的公益訴訟具備相關實驗錄像,但由於OPPO方對於證據的否認並且不同意調解,法官只能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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