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完成房产过户 当事人赠锦旗点赞澄迈法院

3天完成房产过户 当事人赠锦旗点赞澄迈法院

11月22日下午4点,两名申请执行人家属带着一面书写着“两袖清风解难事,真诚为民抚心波”的锦旗来到澄迈法院,寻找他们心中最美的法官和法官助理,感谢澄迈法院在审判阶段公正裁决,在执行阶段高效执行,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障。

这是一宗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3月韩某与王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王某将一套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某小区一套81.35平方米的房屋以总价款35万元出让给韩某,韩某于签约当日即支付了首付款24万余,同时约定王某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协商共同前往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剩余款项。2017年韩某又向王某支付7万元。2018年1月王某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却不遵从前诺,不配合韩某办理过户手续。韩某诉至澄迈法院,承办法官依法快速审理该案,判决王某协助韩某办理产权变更。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

3天完成房产过户 当事人赠锦旗点赞澄迈法院

韩某8月向澄迈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案件当日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即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并多次联系王某,但王某仍未履行,于是澄迈法院决定强制执行该案。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韩某从北京赶来,往返于海口和金江难免舟车劳顿,且远在东北老家的母亲生病需要尽快赶回,为了减少韩某的诉讼成本,成全韩某的尽孝之心,也为了体现司法便民为民的主旨,澄迈法院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第三天即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套房产的产权变更到了韩某名下。

从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到完成产权变更,澄迈法院仅用了3天,让远在北京的申请执行人韩某感受到了澄迈法院的执行效率和贴心服务,虽然案件已经执结近3个月,但韩某一直感激在心,于是委托家属送来锦旗。

澄迈法院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融入到审判、执行各个阶段,不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感受到澄迈法院的贴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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