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女子以流窜方式利用“啤酒机”开设赌场被判2年

澄迈女子邓某伙同他人,以流窜方式在澄迈利用“啤酒机”开设赌场。赌场开了5天,就被公安民警查获,邓某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邓某今年50岁,伙同他人在2018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期间,以流窜的方式先后在澄迈县金江镇蔡六山村内的山上及大丰镇水浸区附近,每天轮流换点利用“啤酒机”开设赌场。期间她雇用陈某负责记账、李某负责看场,同时雇佣何某等多人负责为赌客写单下注,由司机韩某等人负责联系赌客,并将赌客拉到赌场内参与赌博。

2018年8月28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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