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江”检察官提前介入一起非法采砂案


“护江”检察官提前介入一起非法采砂案


(通讯员 宋健)近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环保办案组检察官俞维、宋健,赴秭归提前介入一起非法采砂案,并利用此次契机,走访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秭归派出所,向秭归派出所全体干警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机关工作要点,然后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主观故意如何认定的问题,与干警展开交流。

赴秭归当日,环保办案组检察官们冒着大雨赶赴到非法采砂案的现场,对非法采砂运输船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案发过程,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及时盗采的长江砂进行价格鉴定,固定证据。

现场勘察结束后,检察官们来到了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秭归派出所,员额检察官俞维给派出所十余名干警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机关工作要点,要求办案干警在办理案件中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相关规定,并要求在讯问笔录中予以记录,随后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何认定主观故意和一起个案与干警们进行了讨论,对办案民警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交流会上,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法制科科长尹孝齐表示,此次交流的形式和内容都非常好,希望能形成制度,在今后能给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各派出所定期予以授课,并指导各派出所办案工作。

检察官们表示将及时向检察长报告该建议,并愿意积极支持配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队伍建设和办案工作,特别是对认罪认罚和办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案件存在的问题保持常态化沟通,更好地服务“长江大保护”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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