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老太這波操作絕了!順手“牽”走三輪車,自稱替人“保管”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紅汛 通訊員 趙亞強 董毅

73岁老太这波操作绝了!顺手“牵”走三轮车,自称替人“保管”

“電動車放路邊影響我掃地,我就想著先推回家存放,有人找了再還給人家……”4月9日17時許,面對找上門的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民警,73歲的違法行為人馬某愛還在找理由為自己開脫。

73岁老太这波操作绝了!顺手“牵”走三轮车,自称替人“保管”

4月8日23時,受害人王先生因飲酒不能騎車,便把電動三輪車停放在聯盟路與沿河路附近的人行道上,第二天18時,當他來取電動車時,三輪車已不翼而飛,王先生便報了警。

接警後,光明路派出所辦案民警楊遠征、李鵬仁經過現場勘察及大量的視頻監控摸排追蹤,逐步鎖定嫌疑人馬某愛。從接警到人贓俱獲,用了不到24小時。

車子只是拔掉鑰匙,沒有鎖警報器和外加鎖,我平時在那一片掃地,看電動車停在那兒一天都沒人騎,就把車推回幾公里外的自己家去了。審訊中,馬某愛還是說把車先“推”回家。

“真的是太感謝了,說實話,我真的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能把三輪車找回來。” 4月10日,受害人王先生拿了兩面錦旗來到光明路派出所,分別送給兩位辦案民警,感謝他們迅速將丟失的電動三輪車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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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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