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匠精神”选准选好清风干部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培养选拔干部好比一件产品的制造,需要发扬“工匠精神”,选准选好清风干部更是如此。

为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期察右中旗各苏木乡镇(园区)党委、政府积极开展了“清风干部”评选工作。为确保选出来的干部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察右中旗各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扬“工匠精神”, 坚持以严谨的态度,规范的流程,力争把清风干部选出来。

严把清风干部选用标准关,确保公平公正。选拨清风干部时,突出政治标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好干部标准要求进行选拔,具体看干部的政治、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一条一条把关、一项一项审核,确保条件具备、资格过硬。对于受过党纪政务处分、2017年以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截止2018年8月1日影响期未过的、受过各级党组织通报、约谈或组织处理的人员等8种情形的干部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严把清风干部选用程序关,确保评选质量。“清风干部”评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在选拨过程中一是要从严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扎扎实实走实每个程序;二是精准考察干部,紧紧围绕参评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素质,不为“赶会”而压缩考察时间,多次和参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干部日常工作和思想情况,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考察参评干部。

严把清风干部评选纪律关,确保公开透明。评选过程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程留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有不良反映的参评干部,立即查核、充分研判,努力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张芳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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