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放假5天


“劳动节”放假5天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市2020年“劳动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三、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带值班、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工作生活安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度过一个文明、平安、健康的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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