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口罩成為人們的必需品。口罩需求的激增讓一些不法之徒開始假借買賣口罩的名義詐騙錢財,而這種見利忘“疫”的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4月10日上午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
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並當庭宣判
判處被告人陳某某
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20萬元
該案也是福州目前案值最大口罩詐騙案
01
無中生有,假賣口罩
02
騙取錢財 必被嚴懲
2020年4月10日上午
晉安區人民法院通過智慧法院開展線上“雲庭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並進行當庭宣判。
晉安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作案後,被告人陳某某妄想通過報假案以逃避責任,其行為性質惡劣,依法應予從重處罰。被告人陳某某當庭能如實供述其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酌情從寬處理。辯護人關於被告人陳某某在被民警識破謊言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且能當庭自願認罪、認罰,請求從寬處理的辯護意見,於法有據,予以採納。根據被告人陳某某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及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陳某某未退贓款人民幣五十六萬一千七百二十三元,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
為疫情防控需要,當天庭審以遠程視頻方式進行,法官在法庭、人民陪審員在家、公訴人在檢察院、辯護人在辦公場所、被告人在看守所。
疫情以來,口罩需求激增,人們紛紛通過各種途徑購買口罩。法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口罩詐騙花樣繁多,務必提高警惕,以防被騙上當。同時也嚴正警告企圖利用疫情獲取不法利益的不法分子,若是敢發疫情財,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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