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现场督查后续:8位保荐代表予以警示,多家中介机构领到监管函

《科创板日报》(上海,记者吴凡)讯, 4月10日,上交所对前期4家现场督导项目中发现的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和签字律师核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依据相关规则集中实施自律监管。

根据上交所当日在其官网披露的6份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此次处理涉及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光通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诺康达、金达莱、光通天下、连山科技)等现场督导项目。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上述四家企业均为前期科创板申报企业,但在现场督导结束后,四家企业均撤回了上市申请,上交所已终止审核。

具体来看,上交所对诺康达的保荐代表人刘涛涛、邓建勇,签字律师曹一然、代侃、董永豪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金达莱保荐代表人潘青林、蒋欣予,签字会计师方自维、沈胜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光通天下保荐代表人林琳、方欣,连山科技保荐代表人程刚、王世伟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述人员所分别任职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光大证券,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北京天圆全也领到了监管工作函。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上交所此次实施自律监管的违规行为,主要属于项目保荐代表人核查工作不审慎、执业不规范导致的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比如诺康达在招股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亦嘉新创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保荐代表人对前述情况未进行进行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

上交所在现场督查时发现,光通天下与6 家主要客户存在部分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为同一科技园区、部分公司电话和邮箱相同、部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等情况,但招股书未如实披露前述情形;金达莱存在部分收入及无形资产确认异常等情况;连山科技内部控制则存在缺陷及风险,另外现场督导期间回复与公司问询回复存在差异。

对于部分项目在现场督导完成后撤回的,结合相关违规事实,上交所按照受理即担责原则进行了处理;同时,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客观上避免了后续审核资源的无效耗费,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不良影响,上交所已酌情作为从轻处理情节予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现场督导主要针对保荐机构,目的是为落实好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不是对申报企业从严监管或提高申报门槛。

目前,上述四家企业中,金达莱已于今年2月27日公告中宣布,拟再次申报科创板,辅导机构为申港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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