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首诊“开闸”,六大试验区或成尝鲜者

线上首诊“开闸”,六大试验区或成尝鲜者

线上首诊或将“开闸”。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这份旨在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新经济发展的文件,前所未有地突破了国家对互联网医疗行业监管的一贯论调,首次提出了“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文件中具体指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具体到落地省份,去年10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发布,浙江省、河北省(雄安新区)、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接受授牌,正式启动试验区创建工作。

而至于首诊制,多位互联网医疗行业人士纷纷向亿欧大健康表示,信息量很大,线上首诊如果开始探索,应该会先试点,“可能把皮肤科、心理咨询这类风险相对可控的,先纳入初诊。”其中一位人士提及。

在此之前,政策层面一直对线上首诊严令禁止。

早在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三份文件,为互联网医疗行为画好红线,明确界限。文件指出,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只能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

当时,针对初诊与复诊的区别,国家卫健委领导也在专题发布会特别做好区隔——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才可以针对相同诊断的疾病在线开具处方。

而针对初诊患者,医生查询不到任何病例资料,患者需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在建立电子就诊记录以后,下次患者如果是属于诊断明确的同样疾病在线复诊,那么医生可以给他提供相应的在线服务。

不过,从今年开始,特别是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的配套鼓励政策接连下发,原来关紧的闸正在一步步松开。

今年2月初,国家卫健委连续下发文件,鼓励开展互联网诊疗进行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发热患者组织呼吸科、感染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精神卫生科及全科医生,通过互联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咨询服务。

紧接着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与此同时,在重点疫区湖北武汉,还率先进行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纳入医保的探索。2月26日,武汉医保局火速为微医互联网总医院开通医保支付,武汉市卫健委加急办理互联网医院审批。2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视频连线湖北省武汉市医保局,研究加强慢性病患者“互联网”+医保服务工作。

从线上复诊、接通医保到如今探索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互联网医疗的步子迈得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

好大夫在线创始人兼CEO王航对亿欧大健康表示,线上首诊值得尝试,但需要慎重,警惕风险,探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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