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业房贷首付比例由70% 调整为50%,这些片区棚户区改造要启动

加快公租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

《实施意见》指出,兰州市将力争用5年时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9万套,使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有量达到12万套,基本满足社会各类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从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增住宅项目用地在储备供应时,将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土地受让人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 10% 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棚户区改造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由区县确定改造范围、户数、征拆安置量、土地权属、拆迁时限等,审核改造投入,确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实施改造。重点推进城关区雁滩片区、南砖瓦窑、红泥沟、南河新村、北园小区,七里河区老西客站片区,安宁区城中村,西固区全域,兰州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与改善民生、规范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老城区以拆屋降密、增量提质、疏解功能为原则,促进老城区减量发展。鼓励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企业自持余量房作为租赁住房,培育租赁市场。政府回购棚户区改造项目余量房,作为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拓宽保障渠道。

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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