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番外篇:我對“狗肉”和吃狗肉的人都下不了嘴

昨天,農業農村部關於“狗為什麼不列入《目錄》”的表述上了熱搜,官方回應,“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有人解讀為,因為狗不在《目錄》之列,按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的決定,這意味著狗肉將被禁食。

斟酌再三,沒有和光一老師就這個話題展開討論,覺得這個話題聊到最後,都會讓人由一場辯論賽淪落為一場互相攻擊對方人格和道德品質的罵街。我不喜歡。

我不吃狗肉,有很多類型的肉都不吃。可是,禁食狗肉的緣由是“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覺得有點牽強——我的“伴侶”怎麼會是“野生”的呢?

「随笔」番外篇:我对“狗肉”和吃狗肉的人都下不了嘴

狗是“伴侶動物”,那牛對農民伯伯而言呢?羊對牧民妹妹而言呢?有些地方,還養著大白鵝可以幫著看家護院呢,這怎麼說?

「随笔」番外篇:我对“狗肉”和吃狗肉的人都下不了嘴

狗狗的肉不能吃,那“麻辣兔頭”又是怎麼一回事?“小兔子白又白,一雙耳朵豎起來”您忍心下的了嘴?

「随笔」番外篇:我对“狗肉”和吃狗肉的人都下不了嘴

梁實秋先生曾在散文中寫過,當年在廣州市場見到過“菜狗”,專門養來吃的,胖嘟嘟圓滾滾煞是可愛,想來跟現在人工養殖兔子食肉類似。不過,他老人家最後也沒有下嘴。

捫心自問,我對狗肉和吃狗肉的人都下不了嘴。

可我很想咬一口那些把我的“伴侶”和別人家的“伴侶”從家中擄走變成盤中肉的傢伙。

我也想咬一口那些把自己的“伴侶”無情拋棄,以至於她(他)還有他們的後代不得不流落街頭,最終橫死餐桌的傢伙。

我更想把那些能讓貨車司機堂而皇之拉著一車車的貓狗上路的證明嚼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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